最近一直在反思自己的購物習慣這件事,充斥著快時尚的世代,買單品變成是很簡單且便宜的事情,但也往往忽略了我們對產品的熱情。 會促使我去反思這件事是在今年年初過年整理衣櫃時,因為衣服太多讓更衣間有點亂,失去了更衣室的目的,於是與太太兩人運用了怦然心動法則淘汰衣物,最後淘汰下來發現大多都是快時尚的衣物,品項雖然完整但也在衣櫃裡好幾季沒再穿,佔空間也是無形的浪費。 最後發現,衣櫃裡讓我們怦然心動留下的衣物都是我們真心喜愛努力賺錢而買的衣物,大多都是價格比較高的單品,有的是學生時代或是剛畢業工作賺錢買的(當時台灣還沒有快時尚),或者是有能力出國後在國外古著店挖到的老品,即使過了這麼多年再穿上,看著這單品依然有怦然心動的感覺那就是真愛了。 像是我身上這件絕版的LEVI’S RED 2004 ss,當時讀大學還在Levi’s打工,推出時正價可以說是我兩個月打工的薪水,我完全無能力入手,等到了換季折扣才咬牙買下,過了十六年依然在穿,每一階段不同的穿搭喜好都能融入,我想這就是好單品應該要有的價值。 如果要我用白話一點的方式我會跟你說: “買一件能力所及很貴的衣服會想天天穿好幾年後都還會想穿不會是浪費錢,但花200元買一件單品你只穿兩三次就不想穿,這才是浪費” Jackets: LEVI’S RED Shirts: TRAD Philosophy Trousers: Retrodandy Socks: LIFEBEAT Sneakers: Excelsior